社会保障:渴求资金和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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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3月07日 09:47 中国经济时报 | ||
-本报记者 唐福勇 “社保最大的难点还在于资金的来源问题。”作为地方负责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湖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厅长赵湘平说出这个话自有其实际意义:湖南省2002年支出社保资金80多亿,实际收到的社保资金却只有50多亿,如果单从这个方面来说,社保资金一年的缺口就达20多个亿。怎么办呢?现在的养老保险金是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模式,所以就 湖南如此,全国其他省市也不例外。 为什么会有这种矛盾呢?因为中国的社会保障体系正从“国家——单位”保障制向“国家——社会”保障制转变,这也就意味着一个矛盾:社会保障体系转变前参加社保的人,现在从哪里领取社会保障金?而且这部分人占到目前已经领取社会保障金人数的70%—80%。因为当年他们并未交纳社会保障中个人应交纳的那部分钱。暂行的可以实施的办法也就是赵湘平代表所说的,如今一直沿用。 但如果长此下去,必然形成一个恶性循环:上一代人用现代人交的钱,现代人将来用后一代人交的钱来维持社会保障的延续。问题在于新一届政府用什么办法来解决这一日益增大的社保资金缺口和越滚越大的“雪球”。 钱从哪里来?虽然目前中央和地方财政每年都在加大投入,但参加社会保障的人数和保障面也在不断扩大。事实上,当前每年国企下岗职工日益增多,农村1.5亿剩余劳动力需要转移,农村的社会保障工作也要全面开展,如果没有一个长期固定的制度性法律法规来保证,社会保障的稳定性和长期性必然受到影响。 而事实上,统一的社会保险法在上世纪90年代就已经起草了初稿,只是一直未能通过,正在召开的新一届人大政协会上,众多的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都不约而同地提出要尽快出台社会保险法。 十届全国人大代表、中国人民大学教授郑功成认为,中国现阶段社会保障制度建设中的主要问题有: 一是各主体责任划分不清,历史责任与现实责任,国家责任、企业责任与个人责任,政府责任与社会或民间责任,中央政府责任与地方政府责任模糊化; 二是社会保障法制化建设滞后,政策主导仍未上升到法制主导; 三是新制度的体系残缺,相当多的社会成员被遗漏在社会保障安全网之外,即使是被新制度覆盖的居民,亦存在着社会保障需求无法得到基本满足的问题; 四是新制度的有效性不高,新制度在实践中的不平等性,已经且仍然在损害着这种制度维护公平竞争的效能,从而使社会保障资源的利用效率达不到最大化。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陈清泰在2002年首届中国社会保障论坛上也指出,以企业或单位为主体的保障方式,是“企业保障”、“单位保障”而不是社会保障。在这种制度下职工离不开企业,企业也辞不掉职工。这种由社会责任关系固化了的劳动力结构,使国有职工不具有流动性,这已经成为国有企业的桎梏。而面对入世,再给国有企业吃偏饭必然受到WTO规则的制约,因此使国有企业摆脱“办社会”之苦,政府责无旁贷。同时,中国正处于快速工业化阶段,进入城市的大量劳动力离开了“土地保障”,如果没有新的基本的社会保障接替,将埋下社会稳定的隐患。而在未来20-30年我国将遇到人口老龄化的挑战,没有可持续的社会保障体制,将面临巨大的风险。 除了这些制度建设上问题,赵湘平还认为,以前国家在社会保障方面是行政性管理,面对的是一个个整体的单位保险,如今是社会化的保障制度,政府面对的是千千万万的个人,因此政府在社会保障方面的管理不再是一个行政机构,而应该是一个服务机构。因此,政府的工作职能和工作方式、形式必须有一个根本的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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