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9月17日,世贸组织对中国的年度过渡性审议机制(Transitional Review Mechanism)正式开议。第一项审议内容是知识产权,一周之后,走上考场的则是农业、市场准入以及进口许可程序。在此之前,中国已向世贸组织提交了有关法律、法规和执行协议情况的书面报告,该书面报告由外经贸部世贸司的有关处室负责。
外经贸部国际贸易研究院世贸室主任梁燕芬介绍说,世贸组织的一般性审议机制是周 期性的,根据各成员自身的规模及对全球贸易的影响,来确定审议的周期。目前的规定是美、加、欧盟和日本每两年要接受世贸组织的审议一次,其它发达国家是每四年一次,发展中国家六年,最不发达国家通常不接受审议。而对于中国而言,这种被称为“过渡性审议”的机制是一种特殊安排,即入世后前八年每年要接受一次审议,第10年进行最后一次审议,这在世贸历史上是第一次。该项审议由世贸组织的16个分理事会启动,并在审议结束后出具报告。最后由WTO总理事会就中国入世承诺的履行情况做出相应的建议。
虽然世贸组织并不给出评判或结论,但被审议成员需要解释其它成员的质询,共同探讨分歧的原因与解决方案。因此这种报告机制最重要的作用不是给出结论,而是创造了一个讨论空间:既给了其它成员质询的场所,也给了中国解释的机会。因为每年都有审议,如果同样的问题连续出现,这会对被审议成员形成很大的压力。
对中国入世后实行年度审议制度,部分原因在于中国入世的一揽子协议内容极其复杂,规定了许多履行承诺的具体期限,要经过漫长的过渡期,因此人们一致认为应该建立这种年度性审议程序。这对于中国了解贸易伙伴遇到的问题,从而通过双边谈判解决这些问题亦很重要。美国商会(中国)主席孟克文认为:“对我们而言,这也是一种极好的机制,我希望这些年度性审议程序成为促进沟通与谈判的有益机制。”
本刊记者张文豪/文
中美贸易的争执与解决之道——专访美国副贸易代表亨斯曼
独特的过渡性审议机制
入世元年
中国入世履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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